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促进产业创新体系完善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8/11/10 0:00:00点击:2175 字体:A A A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促进产业创新体系完善的指导意见晋经信技术字
〔2018〕287号 


各市经信委,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以及《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增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健全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融合发展机制,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企业技术中心的重要作用

(一)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成效显著

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核心,既是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研究开发中心,更是产品和信息咨询、市场战略研究、对外合作交流、人力资源凝聚、技术服务辐射的中心。1993年,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海关总署联合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从1997年起,我省参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要求,开始进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2008年,我省率先以省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了《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从而在国内第一个将技术中心管理上升到政府法规层面。

二十多年来,省经信委牵头联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太原海关、省税务局共同推进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在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体系、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初步形成了一整套切合企业实际、符合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规律、适应企业技术中心发展需求的工作机制,多次受到国家相关部委的肯定和表彰:一是加强技术中心培育。在国内较早制定了建筑行业、食品行业评价指标体系,促进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领域的扩展。目前,企业技术中心已涵盖了煤、焦、冶、电、建筑等传统行业,以及装备制造、煤化工、新材料、食品、医药等新兴行业。二是强化技术中心考核。高度重视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以评促建,结果导向,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优胜劣汰机制,提升企业技术中心整体建设水平。将“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企业数量”纳入山西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评体系,提高了各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性。三是促进国家中心建设。加强与国家发改委的工作对接和沟通联系,全力推进我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我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数量占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的比重在中部六省名列前茅。2018年我省3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创历年来最高。四是推进技术中心交流。高度重视企业技术中心之间的交流合作,通过组织召开企业技术中心工作会、座谈会、对接会、培训会,加强了我省企业技术中心之间及与省外企业技术中心交流,促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水平提升。五是加大技术中心支持。统筹并积极支持企业申报各类创新资金,重点对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实施、中心建设、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提升等进行支持,不断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

截至目前,全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已达到28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已达到268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已超过600户,初步构建起国家、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体系,技术中心在企业发展中的创新推动作用日益显著,在产业结构转型中的引导作用日益突出。

(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任重道远

山西省是我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为我国经济的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长期依赖煤炭资源禀赋的粗放增长模式也造成了山西省产业结构单一,一煤独大,企业依靠技术创新动力不足,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世界各国纷纷将技术创新作为实现产业经济高速发展的关键举措和重要途径。

山西要想在新时期迎头赶上,必须将技术创新作为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原动力,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发展新路。企业技术中心作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其建设发展已成为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开发主体的重要途径。大力推动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发展,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培养和造就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增强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及产业体系优化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因此,必须进一步在培育发展壮大、创新能力提升、创建创新平台、技术创新产出、创新合作机制、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

尽管经过多年的发展,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先进省份相比,还是存在企业技术中心规模偏小,对重点企业、行业的覆盖面不足,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水平两级分化,作用有待加强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提升。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快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扩大企业技术中心规模,提升企业技术中心质量,推动企业技术中心的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完善企业技术中心梯队建设。有效发挥技术中心的作用和职能,逐步完善技术中心的体制和机制,大力改进技术中心的功能和管理,优化提升技术中心的效率和水平,把企业技术中心真正建设成为重大关键技术的拥有者,高水平人才的集聚地,创新提升的发动机,不断增强技术中心的无形资产价值,成为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政产学研用金有效融合,各类创新要素聚集的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创新体系。国家、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争取达到1000户,实现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全覆盖,努力形成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核心地位更加坚实、创新体系基本完善、创新人才持续增长、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创新环境明显优化的企业技术创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投入、决策、活动、受益主体,成为新技术产业化的主要承担者和推动者。

市场导向。把市场需求作为推动技术创新发展的根本力量,更多的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向企业集聚,向市场集聚,让创新真正落实到市场需求上,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

人才驱动。坚持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加快汇聚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协同合作。坚持重点技术突破带动行业总体提升,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相结合,促进政、产、学、研、用、金,以及中介机构等合作,大力推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

三、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发展壮大

(一)扩大企业技术中心规模。企业技术中心的数量是一个地区经济实力和产业结构的集中体现。按照《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重点支持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龙头企业建立一流的企业技术中心,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和大中型非工业企业建设技术中心,促进三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体系逐步完善。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同时鼓励支持各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对国家、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奖励。力争到2020年,全省企业技术中心总数超过1000家。

(二)加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是提升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按照政府“放、管、服”改革的总体思想,对已建成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实施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每两年进行一次考评,重点对企业技术中心地位及产学研合作、组织机构建设及运行情况、创新战略制定及实施情况、创新政策研究及落实情况等进行评价。对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并与获得优秀等级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加大企业技术中心优胜劣汰力度,对评价不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自动降级为低一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高一级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各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绩效的考核激励。

(三)理顺企业技术中心关系。加强集团内部企业技术中心的系统管理是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创新工作中作用的重要环节。集团内部母公司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对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业务指导。母公司企业技术中心级别高于子公司的,应积极帮助子公司申报高一级技术中心;与子公司同级的,鼓励与子公司共同申报高一级企业技术中心;级别低于子公司的,母公司应尽快申报高一级企业技术中心。根据企业发展实际,理顺企业集团内部各层级技术中心关系。

(四)增强企业技术中心地位。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内部最高层级的研发管理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大脑和心脏,应对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各个领域和所有环节进行管理和指导。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应在企业管理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技术中心主任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技术中心技术委员会主任至少应由企业技术分管领导担任。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对企业各类研发平台、研发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鼓励其作为企业技术中心的组成部分纳入技术中心建设体系。

(五)明晰企业技术中心机制。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实现企业技术中心对企业技术创新全过程管理的基础。企业技术中心必须做为企业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进行设置和管理,严禁技术中心有牌无实、有机构无人员、有职能无工作以及一个牌子两个机构等。企业技术中心应建有知识产权管理、关键技术研发、政策信息分析、产品市场分析等部门,涵盖企业技术创新各个方面;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研发经费预算、相关制度办法等应以企业正式文件下达。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对外联络员制度,组织评价资料、了解并帮助企业享受相关政策、及时提出需政府解决的问题。

(六)强化企业技术中心交流。沟通交流是促进企业技术中心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的重要方式。组织召开企业技术中心工作会,采取会议座谈、工作交流、专题讨论、参观学习等方式,为企业技术中心间的互动交流学习提供平台,总结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及成功模式。探索召开同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会,采取各种灵活的方式,就同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共同面临的问题,共同关心的课题进行研究讨论,为行业研发合作及技术联盟建立打好基础。组织技术政策培训会,促进企业技术中心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及知识结构的完善。鼓励各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组织召开企业技术中心工作交流会,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宣讲政策,做好企业技术中心工作部署。

(七)提升市级技术中心水平。市(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是全省企业技术中心体系的基石,其建设水平、数量将影响我省技术中心整体建设。各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要积极增加市级技术中心的数量,扩大市(区)级技术中心的覆盖面,在本市的优势主导产业行业,以及骨干企业中均应建立市(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在非工业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各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要鼓励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要全面建立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优胜劣汰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市(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力度,将市级技术中心的组织运行、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创新绩效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促进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

(一)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技术创新投入是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保障,是企业技术中心实力的重要体现。认真落实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等政策,降低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成本,对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上年度研发费用按照加计扣除额度的比例、国家保费补助额度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投入的考核,增加研发投入占比指标分值。对上年度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位列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前50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各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制定标准对创新投入进行奖励。到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平均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提升企业技术中心设备水平。研发设备是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工作的重要手段,是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开发水平的直接体现。鼓励企业技术中心积极购置用于重大科技研发和试验检测的设备,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或科教用品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提升技术中心研发实力。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加大对企业实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投入,加强对实验、检测、中试等企业基础性研发条件及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增强企业在行业评价及检测中的话语权。

(三)推动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实施。技术创新项目是企业技术中心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的重要载体。支持企业技术中心针对技术瓶颈问题,集中力量开展科技攻关,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研制开发一批核心装备和高端产品,抢占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围绕我省重点发展和培育的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前沿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实施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目标产品;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创新项目研发任务,开展联合攻关,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力争在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及高端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应用技术等方面有新突破。企业技术中心实施的创新项目优先纳入省经信委年度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优先向有关部门推荐。到2020年,每年推进实施100项左右重点技术创新项目。

(四)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开展智能制造工作。智能制造是制造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是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品质的重要手段。鼓励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按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条件,申报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对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围绕“设备互联、数据互通、过程互动、产业互融”等要求,推动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售后服务中的深度应用,推动关键工序制造装备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明显提升。到2020年,省级及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达到20个。

五、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创新平台

(一)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研发机构。研发机构是企业技术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技术中心开展技术开发的重要依托。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多种形式的研发机构,直接投资设立研发机构,或通过并购、收购等方式建立技术分中心。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研发机构,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发机构。支持企业技术中心依托研发机构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为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支撑。对新建研发机构的企业技术中心,争取相关专项资金重点给予倾斜。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作为申报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重要条件。

(二)鼓励企业技术中心牵头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中心是产业技术创新的制高点,是打通技术开发—转移扩散—产业化应用创新链条的关键环节。支持以行业龙头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等有关创新资源(也可联合金融机构),对行业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产业化工艺进行开发和研究,为整个产业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鼓励企业技术中心采取多种方式,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三基”基础产业等领域,联合其他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紧密型产学研合作体,面向产业链重点环节及广大中小企业,为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技术输出、研发服务、人才培养和产业化服务,积极争取或联合创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20年,培育5家左右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

(三)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牵头建设行业服务平台。行业服务平台是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依托。鼓励行业内骨干企业技术中心牵头组建行业技术中心或创新基地等各类创新服务平台,针对重点领域和行业发展需求,开展可靠性试验验证、计量检测、产业信息、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技术基础支撑能力建设。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联合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技术联盟,开展技术合作,突破核心技术,服务行业发展,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和合理衔接。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参与建设面向产业集群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等提供技术支撑。到2020年,行业技术中心或行业技术服务平台、基地等争取达到20个,产业技术联盟超过10个。

六、强化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产出

(一)强化企业技术中心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研发成果,及技术中心核心竞争力的体现。鼓励企业技术中心贯彻推广工信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着力推动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质量品牌建设、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应用融合发展,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鼓励企业技术中心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定,推动具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鼓励企业技术中心联合特色优势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结成技术标准联盟,推动专利与技术标准的结合,形成特色优势产业事实标准。对上年度以来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并正式发布的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奖励。到2020年,力争每年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30项左右。

(二)推进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秘密认定。技术秘密是处于保密状态的、能够解决特定实际问题的、可以传播和转移的技术,是企业技术中心参与竞争的秘密武器。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试点,研究制定适合本企业技术秘密保护的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措施,建立以技术秘密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逐步在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广。鼓励企业技术中心研究探索本企业技术秘密形成保护机制,鼓励技术人员及时将研发、生产、经营中形成的技术秘密加以提炼总结,建立技术秘密内部评审认定制度及奖励管理办法,将技术秘密与专利、标准等其它知识产权放到同样重要的位置予以保护。对于企业技术中心已建立相关技术秘密保护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实施的,在评价中以知识产权予以认可。

(三)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创造新供给。不断增加创新供给是企业技术中心保持持续竞争力的源泉。鼓励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绿色建材等领域的企业技术中心,围绕增品种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国内领先、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强的新产品开发,推进产品向精品化、高端化发展,逐步替代进口。支持食品、医药、纺织等行业的企业技术中心,围绕改善消费品供给,开发消费升级的新产品研发活动。支持企业技术中心以引进或购买专利、先进技术等方式加大创新投入,以先进适用专利为突破,加快产品的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到2020年,企业技术中心有一批重点新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支持企业技术中心提高供给品质。提品质、创品牌是提升企业技术中心美誉度,增强企业技术中心影响力的重要措施。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健全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形成中小企业名牌、优质产品、名牌产品的梯度培育体系;加快推进工业设计与文化创意及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广面向消费需求的定制化生产,参与工业设计中心建设。鼓励食品、家具、工业消费品等行业的企业技术中心,由产品代工向品牌塑造跃升。发挥品牌在产业链上下游行业内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和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不断提升品牌价值,扩大市场占有率,打造一批山西工业精品。优秀工业新产品、质量领先名牌产品直接申请列入山西省鼓励同质同价优先使用本省名优特新产品推荐目录。到2020年,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的制造业名优品牌。

七、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合作机制

(一)推动企业技术中心产学研融合发展。产学研合作是促进技术创新所需各种生产要素有效组合,快速提升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实力的重要方式。鼓励企业技术中心与C9等高水平高校、中科院等国内顶级科研院所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在人才培养、项目研发、咨询培训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重点支持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培育。引导企业技术中心参与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人才培养各个环节,实现专业设置对接产业需求、课程内容对接职业标准、教学过程对接生产过程。鼓励企业技术中心依托或联合学校合作创建,并共同管理教学和科研机构,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及学生创新创业、员工培训、技能鉴定等机构。推行面向企业技术中心的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共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鼓励院校多形式、多渠道聘任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技能人才担任学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院校,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在职业院校设置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机构。

(二)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军民科技融合创新。军民科技融合是推动科技创新资源统筹共享,促进企业技术中心技术能力提升的有力支撑。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协同创新工程,培育壮大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主体,鼓励省内军工企事业单位与企业技术中心加强合作,重点加强新一代信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等领域应用研究和核心技术创新。每年遴选推广一批军民融合技术成果,促进军民融合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加强军民科技发展需求对接,适时组织军民融合高新技术对接会,为企业技术中心军民融合搭建务实精准的对接平台。到2020年,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中心与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形成一批高技术、高水平的技术创新成果。

八、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创新人才培养

(一)增强企业技术中心领导创新意识。企业主要领导支持是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发展的有力保障。充分利用省有关部门的培训机会,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主要领导的培训,重点对企业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实行系统化的全面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家的创业创新能力、决策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市场开拓能力。支持企业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把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全力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快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大力推进企业创新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

(二)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引进高端人才。高端人才是企业技术中心发展的中坚力量。深入推动实施“百人计划”、“三晋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计划,支持企业技术中心依托重点项目,采取项目聘用、技术入股等形式,重点引进一批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导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速向企业集聚,为补短板提供智力保障,以高技术人才推进产品开发。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灵活采用合作共建、技术合作、短期聘用、人才租赁等柔性引才引智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来企工作。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立与创新绩效挂钩的薪酬制度,对企业重要技术人才、技术创新成绩、知识产权等进行奖励,进一步激发技术人员技术创新积极性。到2020年,企业技术中心新建一批院士工作站、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效提升技术中心技术水平。

(三)增强企业技术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高技能人才是企业技术中心发展的基础,是支撑企业创新目标实现的保障。增强企业技术中心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企业技术中心应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采取自办培训学校和机构,与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技术中心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并通过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鼓励依托车间班组,通过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技术比赛等形式,促进职工在岗位实践中成才。鼓励企业技术中心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引进,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通过研发攻关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

九、保障措施

(一)健全意见实施组织体系。完善各部门之间促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继续发挥产业、科技、教育、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在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上的重要作用,研究推进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的重大事项,建立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推进及服务体系。

(二)加大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统筹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创新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研发机构、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联盟的支持,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等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充分发挥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各种基金的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向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聚集。

(三)拓宽技术创新融资渠道。发挥“企业创新板”作用,支持企业技术中心通过上市挂牌、增发股份、股权融资等途径实现直接融资,落实各类财政奖励政策。鼓励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知识产权、股权、仓单、订单、应收账款和票据等质押贷款规模。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设立专门服务科技创新的科技专营机构。

(四)建立技术创新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山西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将区域考核指标中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产学研合作企业数、以及研发机构拥有率、创新质量效益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创新政策的宣传落实等评价内容,纳入对各市的年度工作评价。

(五)营造技术创新良好氛围。加强部门联动,省市互动,在政策宣传、信息传递、需求反馈、问题解决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帮助企业技术中心解决技术创新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成效的宣传,培育企业技术创新文化,营造创新光荣的社会环境。鼓励企业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比武、技术协作及合理化建议等职工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培育工匠精神。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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